南宁律师在线_南宁律师

xiongxm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律师文集 > 正文

婚前个人按揭的个人房产婚后共同还贷,离婚时归谁如何分割?

2012-09-22 17:49:53 来源:熊潇敏


婚前个人按揭的个人房产婚后共同还贷,离婚时归谁如何分割?

  婚前属个人房产婚后共同还贷,升值部分房产分割计算公式(南宁房地产律师,南宁房地产律师事务所,广西知名律师事务所,广西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)

  案例:1999年,家住顺德大良的黄先生早在结婚前,就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伦教一楼盘的房产,该房屋的成交价为30.3万元,黄先生当时已经支付了首期款,并向银行还贷了大部分的本息。黄先生与A市民张女士相识并热恋2个月后,于2007年12月登记结婚,结婚时,这套房产已经升值到100万元,半年多以后,婚后夫妻双方又共同向银行偿清了购房的本息余款共2万余元。截至目前,这栋原价30.3万元的房子已经猛涨了4倍多,经鉴定该房屋已升值到了125万元。自从黄先生买下这栋房产开始,房产证上就一直是自己的名字。现国夫妻双方性格不合,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,丈夫认为没有和好的可能性故要求离婚。诉诸法院后,夫妻两人也对该房产的归属问题争论不休。

  南宁律师|广西房地产律师|熊潇敏律师析法: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第十条规定: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
 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房屋判给黄先生无疑。但是黄先生如何给张女士进行补偿?我们可以用一个公式对其进行了表述,即婚后共同还贷额所对应的增值部分=共同还贷额/房屋成本(实际购买价+还款利息+装修成本)×房屋增值(自结婚至离婚时)。 这个公式简化起来理解就是一方为房屋的成本付出了多少,获得产权的另一方就应该得到多少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。

  另外,在分割财产时,由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黄先生也应将共同还贷的部分的一半支付给张女士。

 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  执业机构:北京大成(南宁)律师事务所   电话:13878124891

  律所地址: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9层东楼1901

  网址:http://www.fawu365.com    QQ:364891594

大家都在看

不负韶华 共创辉煌——大成南宁2

2020年1月11日下午,北京大成(南宁)律师事务所2019年总结表彰大会暨2020年工作计划会议隆重举行,全所近1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